海思科制药(眉山)有限公司危化品库房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(1)建设地点:四川省眉山市经济开发区东区顺江大道南段53号(海思科制药(眉山)有限公司)。
(2)工程招标范围:3499拉斯维加斯制药(眉山)有限公司危化品库房工程土建及安装部分。
(3)计划工期:按甲方后期要求。
(4)招标范围:详甲方提供的招标图纸及清单要求。
2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(1)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,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,并满足甲方项目施工要求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,熟悉项目所在地建设施工相关管理要求。
(2)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接受挂靠。
(3)投标报名截止时间:至招标公告网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截止。
3、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,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,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施工单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招标文件。
4、报名需提交资料:
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、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、企业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业绩证明材料(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)、《投标报名单位信息表》、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、企业近半年社保缴纳明细,以上资料均为扫描件加盖公章。
5、报名方式:
请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chenkezhou@haisco.com,并抄送至邮箱zengwenli@haisco.com。
6、投标保证金
(1)、投标保证金金额:人民币伍万元整(通过资格预审后24小时内需将投标保证金以公对公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;确定中标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和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)
(2)、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:公对公银行转账
(3)、以下情形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:
1)、截止开标前3天,投标人无正当理由、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;
2)、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后,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;
3)、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,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;
4)、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、围标、陪标、挂靠等违法违纪行为的;
5)、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、举报的,在调查处理期间,保证金暂不退还,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
7、本工程评标办法:综合评估法、合理低价中标
8、开标时间:按甲方通知时间为准
9、开标地点:甲方另行通知
10、招标人及联系方式
招标人:海思科制药(眉山)有限公司
联系人:陈科舟(电话:15881143348邮箱:chenkezhou@haisco.com)
监督人:曾文丽(电话:028-67258805,邮箱:zengwenli@haisco.com)